2018年十月广东自考将于十月20-21日举行。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应考,请大伙注意以下事情:
1、考试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2、考试地址考生可在本次考试结束前登录广东自考管理软件自行准考证打印,自行打印的准考证上将标明本次考试座位安排信息,建议广大考生尽快打印,妥善保管,防止影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中山考区共设八个考试知识点:中山第一中学高中部
地址:中山东区兴文路1号。公交线路:考生可乘坐013、024、050、B17路等公交线路在“市一中”站下车。
中山第一中学初中部地址:中山东区兴文路68号
公交线路:考生可乘坐013、213、216、K10、K15路等公交线路在“市一中初中部”站下车。中山华侨中学高中部
地址:中山石岐大沙南路1号。公交线路:考生可乘坐038或042路在“侨中高中部”站下车,或乘坐004、013、015、021、022、030、B11、K07、K15等公交线路在“东盛花园”站下车。
中山华侨中学初中部地址:中山石岐区民族东路18号。
公交线路:考生可乘坐003、009、013、015、023、071等公交线路在“华柏市场”站下车步行约200米左右到达或乘坐001、022、030、048等公交线路在“老干中心”站下车步行约200米左右到达。中山实验中学
地址:中山东区东江路12号。公交线路:考生可乘坐007、023、12、208等公交线路在“实验中学”站下车。
中山濠头中学地址:中山濠东路18号
公交线路:考生可乘坐002、007、B12路等公交线路在“濠头中学”站下车。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学
地址:中山港口镇美景东路1号公交线路:考生可乘坐021路等公交线路在“华南师大附校”站下车。
中山石歧中学地址:中山石岐区康华路1号
公交线路:考生可乘坐038、078路等公交线路在“石岐小学”站下车步行6分钟,乘坐018路在“中仪花园站”下车步行6分钟。以上公交线路均由公交咨询热线提供,如有变动请以公交公司最新路线为准。考生可登录公交企业网站:www.zsbus.cn对有关路线进行查看。
3、考试证件考生考试前10天至考试结束止,需要自行登录广东自考管理软件准考证打印参加考试,原卡片式准考证不可以再作为参加自考的凭证。
考生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普通A4纸打印的准考证参加考试。请妥善保管好有关证件,如确有困难未能准考证打印,请考试当天提前到考试知识点自助打印区自行准考证打印。因准考证打印耽误考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请考生尽量在赴考试前打印好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好。4、考试需要注意的地方
我市自考的考场使用国家教育考试定点考场,本次自考因为考试报名人数较多,共启用了8个考试知识点,考试知识点主要分布在城区及附近镇区,因为自考考场按课程代码顺序来编排,会出现同一天上、下午在不同考试知识点考试的状况,因此,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考试前知道了解赴考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根据考务规定,考试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要关注天气变化,防范可能出现的极端气象,保护自己安全。考生在考试时,须用2B铅笔和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请各位考生按需要携带符合规定的考试用笔赴考。
按考试规定作答我省自考实行网评阅卷,考生作答时,需要严格根据试题的作答需要作答:
1.试题由问卷和答卷纸两部分组成。2.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全部在答卷纸上作答。
3.试题发放后,考生需要注意的地方如下:检查核对试题上标明的课程名字、课程代码是不是与自己当次所考试报名的课程名字、课程代码相符,检查有无缺页、缺题和字迹不清等现象,如有,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报告,因考生未按需要检查上述内容或发现问题未准时向监考员报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
需要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每张答卷纸规定的地方上正确、了解地填写我们的准考证号、名字、考试知识点名字、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需要按需要在答卷纸指定地方抄写“考生笔迹确认”部分规定的文字,不抄写者不予办理省际转考等业务;
认真阅读问卷“需要注意的地方”和答卷纸“作答说明”;需要在答卷纸规定的答卷地区内按需要作答;
核对条形码上的课程名字、考场号、座位号、准考证号、名字,核对无误后将条形码横贴在每张答卷纸的“条形码粘贴处”,粘贴时注意不可以超出框外;在答卷纸“选择题答卷区”作答时,需要用2B铅笔将题目答案选项对应信息点涂黑涂满;其它地区的书写或作答,需要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不准用铅笔、非黑色笔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与任何笔迹的圆珠笔;假如作答中需要画表、作图或作辅助线,为保证答卷纸扫描明确,可先用铅笔进行画线、绘图,再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描黑。
4.以下几种状况答卷无效或视为缺考:在答卷纸上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准考证号、名字、考试知识点名字、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的,答卷无效。
不按考试试题顺序在答卷纸指定地方作答,答卷无效。在规定答卷地方外的地方作答,答卷无效。
不按需要粘贴条形码,答卷无效。不按规定用相应答卷笔作答,答卷无效。
在答卷纸上作任何标记的,答卷无效。考生未在点名卡上签名,视为缺考。
5、计算器用需要① 以下17 门课程不可以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②其余有计算需要的课程,允许考生用简单的、没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已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推行,其中明确规定: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别人推行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推行考试作弊行为,向别人非法供应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考试试题、答案的,根据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别人或者让别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另外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已于2016年6月1日起实行,其中明确规定:第七十九条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员工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手段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有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紧急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有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获得考试模拟试题或者答案的;携带或者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抄袭别人答案的;让别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其他以不正当方法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第八十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以下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紧急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国家机关员工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组织作弊的;通过提供考试作弊器材等方法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
代替别人参加考试的;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模拟试题或者答案的;
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本次考试考生进入考场时,监考员用金属探测仪对其进行违规物品检查;实行全程视频监控,考试期间,网上监考员通过电子监控系统对考场实行“网上巡考”。请各位考生务必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诚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1:广东高等教育自考考场规则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